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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補助清寒僑生助學金

華僑救國聯合總會107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

107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

華僑協會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

申請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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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僑聯合救國總會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107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辦理

 

公告:華僑聯合救國總會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107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辦理。

 

依據:華僑聯合救國總會秘研字第107090053號函。

 
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7年10月5日止,將申請表、上學年成績單等相關文件,送交僑陸組辦公室辦理。

 

申請資格:大二至大四在學僑生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(80分)者。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,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。

 

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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